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那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提前办理接考、免考。申报本科毕业时,如果考生需要办理接考或者课程免考手续,建议考生在毕业申报前办理妥当,这样申报系统能自动提取相关信息,考生可顺利通过申报而不必去现场审核。否则若先申报本科毕业,后办理接考、免考手续,则系统会提示考生去现场审核,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2) 毕业申报系统将原来比较复杂的专业计划,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成几个相对简单的小计划,由考生在申报时按照自己通过课程的情况进行选择。
(3) 到现场初审的考生,初审通过后,不在现场缴费,需要自行上网在毕业申报系统中缴费。未缴纳费用的,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4) 申报本科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材料需在网上提交,提交方式为:考生在系统中上传前置学历材料的图片(图片可以是网站截图或者纸质材料的照片),并在系统中录入前置学历的信息。如前置学历身份信息跟考生的状况相比有变化的,考生需要到区考办现场提交变更的证明材料。
(5) 前置学历材料包括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两种,获取方式见下文"前置学历查询及认证"一节的说明。考生已有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的,无需再次查询认证,直接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在毕业系统中提交即可。
凡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三、学位申报条件
(1)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主考学校组织的答辩且成绩为优或良。未达到优或良的,可申报补做,直至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毕业后不允许再补做论文。
(3)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①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所有课程成绩达到65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除外);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可重新参加考试,但毕业后重考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学位申报期限;
② 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及格要求即可。
(4) 外语符合以下条件:
① 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外语课程的考试,或外语课程的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
②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外语课程,可以申报学位;用外语等级证书(CET、PETS等)免考外语课程,不得申报学位。
(5)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除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有申报期限限制以外,其他主考学校暂无申报期限限制。
①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两年内申报,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9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9月、第三年9月申报。
② 北京邮电大学:毕业一年内申报,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3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3月、9月申报。
③ 中国传媒大学,申报四次,逾期不得再申报。即:6月的毕业生于当年9月、次年3月和9月及第三年3月申报;12月的毕业生于次年3月、9月和第三年3月、9月申报。 [3]
学位申报时间和安排
学位申报分为上、下半年2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各专业因主考学校要求,安排又不尽相同。
上半年申报的为: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主考的本科专业。
下半年申报的为:北京大学(不含护理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主考的本科专业。
学位证一般自申报半年后领取。
领取方式有所不同,如北大、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就是由学校发放,其他主考学校主考专业的学位证由考试院自考办发放。这在申报学位凭单上有提示,请考生留意。
四、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⑤如果是外语专业本科(如: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必须使用所学专业的外语撰写毕业论文。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